市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各县(市、区)普法办,市法学会会员:
为传承和弘扬优秀的广东文化,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值我省提出“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之机,市法学会与市普法办联合举办“依法践行新时期广东精神的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发挥其在民众生活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法学会和市普法办联合举办,市法学会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演讲主题
“依法践行新时期广东精神”
主题阐述:深入分析新时期广东精神的时代内涵,探索依法践行新广东精神的重要意义及其在法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将法治精神与优秀文化传统紧密地结合起来,达到宣传和弘扬新时期广东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作用。
参赛者可以从演讲参考题目(附件)中选取题目进行演讲,也可以根据主题内容自定演讲题目,演讲内容由参赛者自行组织,并形成书面演讲材料,于4月30日前送市法学会办公室审查。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具体时间预定2013年6月6日上午,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对象及名额
参加比赛对象为市法学会全体会员和市(包括各县、市、区)普法办工作人员。市法学会由每位会员联络员从本地区或本单位各推荐一名以上的会员参赛,市普法办从其本系统工作人员中推荐两人以上参赛,推荐人或推荐单位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推荐的参赛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送市法学会办公室。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市法学会会员可以与所在地区或单位的会员联络员联系,或直接与市法学会办公室联系。
六、对参赛者要求:
1、说话发音清晰,要求用普通话演讲。
2、举止文雅,仪态端庄。
3、有一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文学水平。
4、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和参加比赛。
5、服从主办单位对比赛活动的工作安排。
七、比赛规则:
1、参赛者必须用普通话,脱稿演讲。
2、参赛者演讲内容不得带有反党反政府及其他违法违纪的言论。
3、参赛者自备比赛服装,穿着须大方得体。
4、参赛者必须遵照主持人的要求,按次序出场参赛。
5、主办方邀请7-9位领导或学者作为评委,对每一参赛者的演讲评分,通过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计算出参赛者的得分。
6、比赛采用10分制,根据参赛者比赛时的服装、仪态、普通话水平、表达能力、肢体语言、演讲的内容、演讲时间等分别计分。
7、比赛时间,每人控制在五至十分钟。
八、评分标准:(满分10分)
(一)仪表形象:(1分)
1、着装整齐,大方得体。(0.5分)
2、姿态自然,动作适度。(0.5分)
(二)演讲内容:(5.5分)
1、主题鲜明,符合主题内容。(2.5分)
2、内容充实,贴近工作和生活实际,富有鲜明的时代感。(2分)
3、行文流畅,用词精练,详略得当。(1分)
(三)语言艺术:(2.5分)
1、普通话发音标准,表达流利。(1.5分)
2、节奏处理得当,技巧运用自如,富有表现力。(1分)
(四)符合演讲时间:(1分)
九、奖励办法
按比赛得分高低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四名,参与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十、联系方式
市法学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705368(传真)
联系人:陈小聪13535942411 赖志智13580006806
潘 红13929788298
茂名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茂名市法学会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附件:
“依法践行新时期广东精神”演讲比赛参考题目
1、新广东精神之浅见
2、依法践行新广东精神的时代意义
3、新广东精神与茂名发展
4、谈如何依法践行新广东精神
5、依法践行新广东精神的实践与体会
6、就依法践行新广东精神,谈现实生活中的人和事
7、就依法践行新广东精神,我和大家交流几句话
8、依法践行新广东精神,茂名需要改变的是(自选)
9、厚于德,依法德治天下
10、诚于信,依法强化监督责任和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11、敏于行,争当改革发展的排头兵
12、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当好依法践行落实新广东精神的表率 |